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1〕第3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3 作者:
2021年9月16日,荆州市地方铁路有限公司在荆沙铁路团林铺站信号故障一般D21事故调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指使职工向调查组做虚假口供,夸大事故损失,干扰、阻碍铁路交通事故调查。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第七条的规定。2021年10月8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荆州市地方铁路有限公司处人民币6万元罚款的处罚。
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