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1〕第4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3 作者:
2021年9月16日,刘某某作为荆沙线团林铺站车站值班员,在荆沙铁路团林铺站信号故障一般D21事故调查过程中,在车站值班登记簿上做虚假登记,配合荆沙线团林铺站电务工区工长汪某某捏造抢修事故过程中更换电缆的事实,夸大事故损失,干扰、阻碍铁路交通事故调查。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第七条的规定。2021年10月8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刘某某处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处罚。
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