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9宗加至格尔木东公路改造工程(ZGJL-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6 作者:
项目名称 | 国道109宗加至格尔木东公路改造工程(ZGJL-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 ||||
招标人名称 | 青海省公路局/国道109宗加至格尔木东公路改造工程代建指挥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范围 | 全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机电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具体详见图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类型 | 服务招标 | ||||
所属地区 | 青海省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境内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2日9时00分 | ||||
公示期限 | 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8日 | ||||
ZGJL-1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6,997,358.00 |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 ||||
安全目标 |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青海省相关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147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7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 ||||
企业业绩 | 1、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公路改造工程林芝至工布江达段施工监理; 2、青海省共和至玉树公路改扩建工程。 | ||||
资质信誉 | 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李健民 | |||
相关证件名称及编号 | 监理工程师证书 JGJ1234253 | ||||
个人业绩 | S202线循化县城北过境线工程。 | ||||
总监理工程师(备选) | 姓名 | 鞠杨 | |||
相关证件名称及编号 | 监理工程师证书 JGJ1234252 | ||||
个人业绩 | 科布尔至卓资山一级公路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青海省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苏智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6,968,363.00 |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 ||||
安全目标 |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青海省相关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147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7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 ||||
企业业绩 | 1、大武至久治(省界)公路扩建工程; 2、G573泽库至兴海公路泽库至南巴滩段公路工程; 3、青海省共和至玉树高速公路工程雁口山隧道机电及附属工程SDJD-JL1合同段; 4、国道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宁缠垭口至克图段公路工程机电工程施工监理NKJD-JL1标段。 | ||||
资质信誉 | 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朱明华 | |||
相关证件名称及编号 | 监理工程师证书 JGJ1133661 | ||||
个人业绩 | 大武经达日至班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JL2合同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成建充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公路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7,040,000.00 | ||
质量目标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 ||||
安全目标 |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青海省相关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147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7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 ||||
企业业绩 | 1、峨边彝族自治县交通基础设施综合建设工程(第二批)监理; 2、国道317线俄尔雅塘至岗托(川藏界)段改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GJ3标段。 | ||||
资质信誉 | 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潘涛 | |||
相关证件名称及编号 | 监理工程师证书 JGJ0722217 | ||||
个人业绩 | 绵土路(汉旺镇至广济镇公路)改建工程(土门广济段K23+120-K28+652.564)。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否决原因 | 无 | ||||
其他投标人 | 山西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育才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青海路翔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国道109宗加至格尔木东改造工程代建指挥部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邮编:810000 电话:0971-6187808、18697195546 联系人:荔继华、樊有盼 | ||||
监督单位 | 名称: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 ||||
监督电话:0971-6186706 |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单位投诉,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