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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6 作者:

  根据《北京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和《北京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委作为第一责任单位的第十五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委联系人反映。

  联 系 人:刘晨

  联系电话:57070531,57070665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货物运输管理处

  2021年11月3日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