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现场检查及技术指导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6 作者:
为深入开展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坚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同行业安全发展联系起来,更好的服务指导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政府监管单位开展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10月18—22日,由厅安委办牵头,邀请省应急管理厅、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等行业内专家,组织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相关单位成立工作组对行业开展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与技术指导。
工作组一行先后赴海南州、黄南州、海东市、西宁市四个地区,检查了相关市州交通运输局开展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落实部署情况,了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辨识、评估情况,重大风险档案建立及动态监管情况,重大风险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五个清单”建立、审核、确认及上报情况。深入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交等道路运输企业,现场检查、技术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风险辨识、评估、风险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企业监测监控及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工作和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五个清单”建立与填报情况。同时,对四个市州区域内的部分在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普通国省干线、水上船舶航行等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与技术指导,并于22日上午在省厅组织召开总结交流会,通报检查及技术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专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指导,由交通运输部安质司专家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做了点评讲话,提出下阶段工作建议。
工作组认为,通过开展此次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现场检查及技术指导工作,有效帮助了重点地区进一步解决了在开展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在摸清风险、辨识隐患、找准问题、抓实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确保了该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提升了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了行业重大风险辨识、评估准则与防范化解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好下阶段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完成全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任务提供了有力保证。
工作组强调,各地区要针对此次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思考,针对此次检查出的在道路运输、工程建设、公路运营、水路运输、城市公交等领域所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专家指导意见有针对性的整改,并不断完成各项安全措施落实。通过技术指导工作,让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能够自我革新、自我成长,以点带面,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将行业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真正做实做细。
工作组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开展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性。近期国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可预见性风险与非常态化风险并存,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在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的前提条件下,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集中攻坚年”行动,加强工作的贯彻落实,提升工作效果,确保行业重大风险各项评估辨识、管控措施到位,严密防范和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二是按时高质量完成重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及上报工作。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做好工作落实,加强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的防范能力,推进提升安全生产智能化监测与管控能力水平。三是总结经验,提炼优秀工作方法,及时向全行业宣传学习。要积极组织专家评审,帮助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对存在的重大风险、典型及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检查和监督执法,对重点隐患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与执法处罚,严格整改措施,强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闭环整改。
下阶段,省厅将在此次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落实,着力建立完善常态化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帮助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好重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等工作,加强业务指导与政府监管作用,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