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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更新公布在建省管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项目基本信息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0 作者:

  粤交铁字〔2021〕20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更新公布在建省管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项目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省铁投集团、广州地铁集团、深圳地铁集团、惠州市交投集团、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工程质量监督站:

  截至今年10月中旬,省管铁路在建项目23个(包括高铁、城际和普速铁路等),合计约1658公里,项目总投资4655亿元。为进一步压实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省管铁路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在粤交铁字〔2021〕107号文基础上,现对省管铁路在建项目监管信息予以更新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市、县(区)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投资建设(含代建)单位、EPC工程总承包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要主动对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严格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0〕8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省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交铁〔2021〕296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粤交〔2021〕8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二、项目投资建设(含代建)单位、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要明确专责技术力量满足建设项目管理需要,厘清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明确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目标,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管理,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参建各方主动性;加强对从业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三、各市、县(区)铁路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依法依规对工程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行为实施监管,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开展日常和专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完善信用评价和监督工作信息通报机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各参建单位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

  附件:广东省在建省管铁路项目监管信息表(2021年10月)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0月14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在建省管铁路项目监管信息表(2021年10月).xls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更新公布在建省管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项目基本信息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