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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积极开展非法电捕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0 作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赣江生态屏障,有效保护赣江流域生态环境,吉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万安县政府,积极参与针对非法电捕鱼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压实责任。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负责“三无”捕捞渔船查处,规范船舶停靠。通过开展打击非法电捕鱼专项行动,实现赣江流域(万安段)江面无“三无”塑料排筏,渔船无接岸电用电装置,船上无电瓶、逆变器、鱼鹰、地笼等禁用渔具的目标,所有渔船持证捕捞作业,严格按船舶登记所在地规范停靠,按捕捞证载明的作业场所捕捞作业。

  二是全面排查。深入沿江10个渔业乡镇(街道),对赣江流域(含赣江万安段、遂川江万安段)“三无”捕捞渔船排查摸底和先行整治。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执法车辆210车次、执法船舶120艘次。重点调查每艘涉渔船舶的船主信息,船舶类型,是否持证,捕捞证载明的作业类型、作业场所,船上禁用渔具情况,停靠地点等,拍照固定无证船舶(塑料排筏)及非法渔具证据,建立台账资料清单。保留有捕捞证的渔船144艘。

  三是集中处置。按照县政府要求,对排查出的254艘“三无”捕捞渔船残值评估竞拍并进行拆解报废处置,该大队与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现场监管,要求拆解废料全部清理,从源头上根治无证捕捞行为。凡是获得补偿的退捕渔民未经许可仍在赣江水域非法捕捞的,立即终止相关保障政策,追缴政府补助资金,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彭安平、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