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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提前完成辖区内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清理任务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0 作者:

  10月14日,许昌市辖区内7家高速运营公司、8条高速公路路段隔离栅内168块广告设施全部清理拆除完毕,提前完成省定清理工作任务。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8月31日全省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动员视频会议后,许昌市委、市政府专门听取了清理工作汇报,市委书记史根治、市长刘涛先后作出批示,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力加快推进,确保清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市、县两级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把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拆除工作。期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高速运营公司路产大队累计出动执法车辆510台次,保通人员600人,确保将实事办好、办出成效。

  二是成立工作专班。许昌市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秘书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大员上阵,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全力打好专项行动攻坚战,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许昌市印发了《许昌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方案》(许政办明电〔2021〕25号),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行动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主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改善高速公路路容路貌和路域环境,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治理现代化。

  四是全面摸底调查。采取实地勘察、现场拍照取证等方式,对许昌市境内7家高速运营公司、8条高速公路278公里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及建筑控制区外两侧各100米内的广告设施进行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漏环节、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共排查出设置的塔式、落地式、跨线桥广告设施、非公路标志标牌、其它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共计168块。

  五是迅速开展清理。市交通运输局建立日报告、周通报和销号管理制度,全天候对各属地政府(管委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清理工作进行跟踪推进,开展巡查督导工作。坚持每周通报情况,对清理工作滞后的运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表扬先进,督促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加快推进,精心组织,科学施工,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确保清理拆除工作“零遗漏、零事故、零隐患”。

  六是巩固清理成效。在完成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许昌市、县两级建立健全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量,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对非公路标志牌等违法涉路设施,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坚决杜绝清理范围内新增违规广告设施,确保清理成果,推动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步入依法、规范、长效管理的良性轨道,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行车环境。(许昌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