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过期注销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0 作者:
关于天津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过期注销的公示
各机动车维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据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信息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对市内六区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过期的共计215家维修企业进行注销前公示。
公示期共30天(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请名录中的维修企业尽快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手续,公示期满后仍未完成备案的维修企业将进行注销处理。联系电话:27051315。
附件:市内六区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过期企业名录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