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1〕第01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9 作者:
2021年1月25日,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在专用线进行吊装作业时,因吊装钢板使用的专用索具C型卡开口变形,不符合技术规范,致使吊装时钢板脱落,导致车辆脱轨,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2021年9月14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项、《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 责令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改正,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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