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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4 作者:

  

   2021年,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信用交通省·青海”创建工作呈现稳步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是加强信用工作顶层设计。根据厅领导分工调整,及时调整了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小组,明确了各专项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印发了《2021年青海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从健全信用建设管理体系、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推动信用和交通运输业务工作相融合、夯实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基础、持续推动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六个方面对今年13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责任。二是推进体制机制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部署和要求,印发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的分工意见》,全面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建立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失信约束措施清理台账》。三是集中力量开展信用评价。今年年初,在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于4月底前完成了2020年度全省公路建设、公路运输和水路建设运输四个领域年度信用评价工作,并在厅门户网站对评价结果进行了公示,为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提供了可靠依据。四是积极探索交通运输领域“信易+”工作。会同省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联合省文明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共34个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签署了《青海省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对在我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五是扎实推进信用联合惩戒。4月8日和7月8日,分别对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6辆货运车辆)信息进行了公示;4月23日和7月20日,分别对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行政处罚3家货运源头企业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出(场)站的信息进行了公示,作为实施联合惩戒的依据。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和青海省直40个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对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场站和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湟源梓晟矿业有限公司列入青海省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黑名单”。这是全省首家被列入青海省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黑名单”的货运源头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货运源头企业及企业法人采取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六是大力开展诚信交通建设。在汽车客运站、水运码头、办公楼、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交通建设工程复工复产中严格落实防疫信用健康码使用要求,坚决防止疫情传播。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畅行青海,美在交通,传承弘扬‘两路’精神”主题,在全行业开展了“文明交通绿色出行”“信用交通全民共建”宣传教育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