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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4 作者:

  各市州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为了做好2021年度全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7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参评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资格条件,按照《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交通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9号)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申报人需诚信参评职称评审,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下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

  三、用人单位或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组织)要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各地各单位进行形式审查时,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资料,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今年全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将通过“湖南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收费系统”收取报名费。申报人需注册并登录系统,提交申报职称相关信息。各市州职改办、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在系统上对申报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申报人方可缴纳报名费。系统网址另行通知。

  六、按照省职改办统一安排,全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参评材料接收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至30日,接收材料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新版))

  2.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表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

  6.申报评审2021年度交通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

  7.评审材料目录(一)

  8.评审材料目录(二)

  9.2021年度湖南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湖南省交通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陈鹏,联系方式:0731-85099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