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4 作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豫交明电51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深化我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省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李子峰 联系电话:0371-87165666
邮 箱:hnlzzf@163.com
2021年8月14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化我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交办法〔2021〕5号),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交法发〔2021〕42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主线,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提升政治素质
1.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在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制定专题教育方案,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执法人员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作为综合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以交通运输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全面整治执法不廉、办案不公、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以强服务为落脚点,突出整改提升、建章立制,实现专题教育成果长效化。(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执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2.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具备条件的把党支部建在执法大队上。(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批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二)提升专业素质
3.推进文化素质提升
积极探索实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准入制度,新录用执法人员原则上应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提高交通运输、法律、管理类专业执法人员的录用比例,鼓励优先提拔使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领导干部。鼓励与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共建,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继续学历教育,到2023年,努力实现执法人员基本达到大专以上学历。(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4.推进综合业务素质提升
选拔一批执法业务骨干,尽快培养成为行业专家型人才,与相关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一并作为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师资库成员。(责任单位:厅执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省级重点对执法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制定本单位执法人员轮训方案,分期、分批实施全员轮训,并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考试,着力培养跨门类、跨专业综合执法人才。(责任单位:厅执法局、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5.推进法治素养提升
全面推行综合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安排集中专题法律学习不少于一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并落实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将宪法、执法常用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文明执法等方面作为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采取参加法庭旁听、征集微视频和征文等形式,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6.推进职业道德素质提升
举办“职业道德大讲堂”活动,通过诵经典、讲故事、省自身、谈感悟、作点评等多种形式,引导执法人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精神,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开展执法文化建设,培树交通综合执法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三)提升执法能力
7.加强执法队伍岗位训练
区分年龄、性别和岗位开展执法人员体能达标测试。加强队列等军事训练,定期组织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等模拟训练以及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执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制定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比赛活动方案,组织执法能力比赛活动,突出考核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执法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8.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创新方式方法有效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等在日常执法中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执法局,完成时限:2022年3月,完成后持续开展)
贯彻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编制河南省交通运输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牵头单位:厅执法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四)提升服务质效
9.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搭建新媒体监督平台,畅通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应用程序、二维码监督、便民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渠道,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发放执法评议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暗访巡查等多种措施,切实整改、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执法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10.强化层级监督考核
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参照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细则,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评价方案,细化实化评价内容和指标,扎实开展评价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形成评建结合、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厅法规处、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按照交通运输部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细化考评内容和指标,完善考评方法和工作机制,提升考评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执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落实考评结果反馈机制,对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和个人,通过纠正、约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方式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1.创新便民执法方式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等普法宣传力度。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站场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与企业、从业人员互访交流,帮助企业、从业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超限站利用现有空间、设施升级改造“司机休息室”,完善便民服务,设立公示栏,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执法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深入推进全省交通运输服务型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培育一批行业示范点单位,积极推荐参加全省服务型执法示范点评选。(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法规处,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五)夯实基层基础
12.推进“四基四化”建设
深入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为内容的“四基四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执法作为行业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13.着力提升基层站所领导班子素质能力
完善落实交通运输基层站所领导初任培训制度,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提升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履职能力,重点提高研判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组织协调水平。练好调查研究、狠抓落实、依法办事、服务群众等基本功,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形象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执法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加强督导评价
(一)及时跟踪督导。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抓好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逐项推进落实到位,并根据。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及时报送重要工作动态、优秀经验做法等信息,。每季度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省厅。省厅将组织督导组,不定期抽查、督导各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
(二)科学总结评价评议。引入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调查评估。省厅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各地上报情况,适时对各地工作进展予以通报,及时分析预警、总结各地各单位情势经验,推进任务落实,对工作进展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发预警督办单,实行重点施跟踪督导。将三年行动方案主要任务纳入年度考评指标,结合交通运输部综合执法检查、执法评议考核等,将三年行动方案主要任务纳入考评指标,对各地工作开展成效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排名。三年行动完成后,进行总结评价。
(三)强化结果运用。根据第三方机构调查评估结果和省厅考核评价结果,对于年度评价结果优秀的单位,将在省厅年度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在工作总结与通报中予以展示省补执法工作经费、省厅评先评优及各项试点建设中予以适当倾斜和优先考虑;对于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将采取约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扣减省补执法工作经费等方式予以惩戒体现。对于三年行动结束后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给予重点褒奖和鼓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作为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举措和抓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措并举,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和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方式步骤、工作重点。方案明确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落实,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二)加大保障力度。要积极主动争取财政支持,加强执法保障,将学习培训、宣传教育、装备配备、基层站所建设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围绕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强化宣传示范。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成效,要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展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新形象、新作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