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前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补遗书(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4 作者:
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前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补遗书(一)
致各投标人:
现招标人对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前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二、招标文件补遗和修改
1、概算金额
本标段概算金额:54285.37万元
2、工程量单
招标文件P133前期工程工程量清单已做调整,调整后的工程量单详见本补遗书(一)附件,各投标人须按调整后的工程量单进行参考报价。
3、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控制下浮率
最高投标限价:45392.11万元
招标控制下浮率:16.38%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应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下浮率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下浮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三、招标人将以下澄清回复如下
1、外管网配套中车站、主变电站、区间变电所、地下区间等项目,能否明确具体部位及工程内容,我方在图纸中未找到该项目;
回复:投标人进场后结合实际进行深化设计。
2、电力外线前期工程图纸中只有路径图,无相关拆除、立塔、跨越等数据,是否由投标单位进行深化设计;
回复:是。
3、工程清单中河道部分1400、1500、2200、2400等数据是污水管道切改直径还是新建排污渠,请明确;
回复:新建排水渠。
4、能否提供测绘图,我方按照现有图纸无法计算管线埋深;
回复:否。
5、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要求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须提供人员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请问是否只需要提供社保证明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连续社保缴费证明。
6、招标文件P165页六、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附表6-16主要材料供应计划表因本工程不涉及,请问是否可以去掉此表?
回复:可以。
7、招标文件P24-P25页要求社保关系即可证明相应人员与本单位具有劳动关系,因社保关系就能证明该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能否只出示人员社保关系证明,不出事劳动关系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连续社保缴费证明。
8、社保关系证明能否采用大联单的形式?
回复:可以。
9、资格审查要求中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为B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可为C级?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P24页“表2-5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是否可以使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注册在子公司的经验丰富的人员?
回复:不可以。
11、招标文件P25页 “表2-6资格审查其他要求”中的人员,是否可以使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注册在子公司的经验丰富的人员?
回复:不可以。
12、招标文件P81页25.3人员要求中的人员部分,是否为中标后提供?
回复:是。投标阶段须在投标人承诺书中承诺。
13、招标文件P181页中,表9-4银行信贷证明,若无是否可以删除格式内容,写无即可?
回复: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体现银行信贷证明。
14、招标文件关于业绩证明材料中要求“③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初验报告)或综合评价等级证书(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质量合格证明)”关于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全国各省份、地区名称不一,如山西省系“竣工验收证书”,北京市系“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请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盖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p34关于评标办法2.2.4(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指“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请问:由多条道路组成的ppp合同中,每条道路有不同的项目负责人,竣工验收证书中有项目经理签字,且单条道路金额不少于1亿,是否认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必须是担任项目经理职位。
16、投标报价没有依据。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17、招标文件p155中明确“一、二、三、四、七、八、九、十”项内容为商务标内容,“五”项为报价标内容,“六”项是技术标内容。
请问是否需要分册装订?如分册“五”项为报价标内容,“六”项是技术标内容”暗标还是明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可分册装订。
18、试验负责人要求的试验从业资格具体要求是什么?交通运输部执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是否可以,或者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办颁发的试验检测员是否可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9、运营资金要求是多少可以不用开据信贷证明
回复: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体现银行信贷证明
20、副本是否需要盖鲜章,还是正本复印件即可
回复: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21、表9-2中的年营业收入要求近几年?
回复:2018 年~2020 年(近3年)。
本补遗书(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本补遗书(一)为准。
本补遗书(一)共5页,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补遗书(一)后,在24小时内回函确认收悉。
联系人:冯培、刘冰
电话:022-85568629/85568630
邮箱:tjcgz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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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