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1〕第028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2 作者:
2021年3月18日,攀钢集团专用铁路3#翻车机在翻卸C70 1660524车辆过程中压车梁压力不足造成该翻卸车辆第1、3位车轮脱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瞒报该事故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十四条及《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2021年7月19日,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三条、第八十八条规定,对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此次瞒报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作出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