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2 作者:
各市交通运输局,沈抚新区管委会城建局,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事务服务中心: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尤其是7月22日在沈阳市境内发生的一辆货车与一辆大客车发生碰撞,造成8人死亡的事故,凸显了安全形势的严峻。目前已进入暑季,企业生产活动频繁,学生暑假出行需求旺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为切实做好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的通知》(国汛电〔2021〕2号)和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21〕17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责任意识、岗位意识、阵地意识,紧盯道路运输、港口水运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执法,及时发现并消除苗头性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排查整改到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大意情绪,切实守住安全红线、稳住底线,确保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坚持警钟长鸣,严防生产事故。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汲取事故、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巩固当前我省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稳定形势。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压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要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针对重点时段、极端天气等因素有针对性的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举措。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方面,要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将夏季道路运输特点、易疲劳驾驶等潜在危险及重特大事故教训作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切实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意识;要督促从业人员在起运前,对承运危险货物运输装备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没有影响运输安全的缺陷;在车辆运行期间,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通过动态监控平台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在运输过程中,要随车携带防护用品、应急处置器材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确保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式集装箱的紧急切断装置处于关闭状态。道路客运及城市客运方面要针对暑期旅游出行、学生放假、职工休假等出行需求的叠加,加强分析研判,强化对长途客运班线、省级旅游包车、农村客运等重点的安全监管,严禁恶劣天气途径临崖临水山区和地质条件不良路段的客运车辆运行。要督促企业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杜绝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针对客运场站要强化“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实名制等措施的落实,加大对站外上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轨道交通要深刻汲取河南地铁事件教训,强化运营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保障能力。水上交通领城,要强化安全预警,督促航运企业、船舶严格遵守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要求。要切实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要加强陆岛运输、客滚运输的安全监管,强化三品检查、实名购票等制度的落实落细,要严厉打击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危险品谎报瞒报夹带运输等违法行为。港口生产领域要督促港口经营人针对夏季高温易造成危险货物挥发、泄漏和爆燃等险情,落实作业场所的通风、降温、防火、防爆、防汛、防静电等措施,按规定加强危险货物的包装和标志检查;要针对重点部位,特别是港口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港口装卸、储存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做好防台风、高温防火、防雷、防汛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装卸车作业和船港界面装卸作业联合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危险货物港口存储、装卸作业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面,要重点督促企业检查易受台风、雷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的施工驻地和作业场地、施工便道和大型临时结构、以及施工现场露天设施和电气设备的防雷装置;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要及时完善工程排水系统,提前加固大型临时设施,加强防雷装置的检测维护,落实项目上的防汛设备、物资和值守人员。要大力开展“红线行动”“品质工程”建设,要加强高温作业条件下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环境安全良好,要紧盯重要基础设施运行,对高速公路养护巡查、交安设施维护加大力度,确保基础设施运营安全。
三、切实加强汛期交通安全保障和值班值守工作
入汛以来,我国一些地区洪涝灾害严重,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前一阶段,我省部分地区也发生了较大雨情汛情,防汛形势依然严峻,容不得半点马虎大意。各单位、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分析研判,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强化重大桥隧等安全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监测,严防次生衍生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准确高效,应急处置及时妥当。
联系人:魏伟 联系电话:13842630562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