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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2021年第4批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3 作者: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17﹞113号)等有关规定,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依规组织专家,对辽宁锦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申请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丙级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定,现将综合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试验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邮编:110003

  

  2021年第4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结果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等级

  申请类别

  评定结果

  1

  辽宁锦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综合丙级

  等级评定

  通过

  2

  铁岭市扬达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综合丙级

  等级评定(复审)

  通过

  3

  中铁十九局集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水运工程材料丙级

  等级评定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