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3 作者:
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福建省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1年9月-10月。
二、抽查对象
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三、抽查比例和频率
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338家,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名录库中市场主体的5%,每年抽查频率不少于1次”的要求,确定2021年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市场主体18家。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托省交通运输厅“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建立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应急管理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配合)
(二)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1.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取市场主体。
2.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厅“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选派,其他单位执法检查人员自行确定后报省交通运输厅。
3.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成立检查组(5-7人),省交通运输厅明确1名处级干部为组长、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
(三)制定抽查工作要点。根据要求制定联合抽查工作要点(附件1),明确检查项目、市场主体提供的材料、检查方式、检查结果处理等内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应急管理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配合)
(四)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12家市场主体采取书面检查方式进行,6家市场主体采取实地核查方式进行。具体名单由检查组综合研判后确定。书面检查由省交通运输厅发出通知,委托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实施。
实地核查流程如下:
1.检查组统筹考虑检查工作各项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时间、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实地核查。
2.检查组各参与部门执法检查人员依据本部门的职能依法实施检查,如实填写《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附件2)并签字确认,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拒绝的,检查组应注明情形。
3.检查组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通报,并将检查资料要及时完整归档并妥善保管,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备。
五、结果应用
(一)公示检查结果
1.抽查工作结束20个工作日内,省交通运输厅将抽查结果在省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或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其他不宜公开的检查结果,应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
2.自检查结果公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被检查市场主体对检查结果有异议,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由省交通运输厅受理。
3.省交通运输厅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查;经复查却有错误的,按规定予以及时更正,无错误的予以维持;复查情况自作出复查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反馈。
(二)后续工作
1.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回顾小结,及时汇总形成统计表(附件3),并将相关书面材料报省交通运输厅。
2.对检查结果中的违法违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下载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点.xls附件2: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doc附件3: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