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医院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公示及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1 作者:
各位考生:
2021年青海省交通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1年7月14日至20日。在公示期间,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请以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无异议,进入体检环节。
一、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为《2021年青海省交通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公布及体检人员名单》“备注”栏中标注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
三、体检要求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于体检当天上午8:30准时到青海省交通医院内科楼楼前集合,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组织统一前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逾期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考生承担,由体检医院收取。
四、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招聘由统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经期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要求“若体检的应聘人员已怀孕,可待应聘人员孕期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已怀孕的须提供孕检报告(能够证明已孕医学相关证明即可),待孕期结束后与交通医院综合办联系,确定体检及其它事宜。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7、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取消招聘资格。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资格。
考生注意:考生请在体检后,保持手机畅通。体检结果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监督电话:0971-6185784 联系电话:0971—6185920
附: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公布及体检人员名单
青海省交通医院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