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关于征求口岸船舶申报电子数据交换(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1 作者:

  

  

  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辽市监发〔2020〕28号)要求,大连口岸物流网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口岸船舶申报电子数据交换(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一致性、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编制完毕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包括生产、销售、使用、科研、高校、检验、认证、管理等行业的单位或个人),意见可参照所附《辽宁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反馈。

  公示期为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反馈,可以以邮件、信函等形式进行。

  联系方式:大连口岸物流网股份有限公司 肖玉

  联系电话:0411-82798088邮箱:xiaoyu2@cmhk.com

  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广场2号,邮编:11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