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2020年度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1 作者:
豫交文6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联合创建和命名的工作通知》(豫交文〔2019〕167号)有关精神,2021年5月—6月,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各省辖市考核推荐的14个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四好农村路”创建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检验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暗访考核验收外业管养服务水平。
根据考核结果,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决定:命名洛宁县、西峡县、淇县、博爱县、濮阳县、修武县、源汇区、林州市、确山县、鲁山县、建安区、新郑市为2020年度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希望新命名的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建立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总结推广和借鉴学习示范县的典型经验,全面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向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实现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农村交通服务保障。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