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1 作者: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吉环发〔2020〕27号)文件要求,防治在用汽车排放污染,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对全省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以下简称M站)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5月19日至6月3日。
二、督查方式
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实施明查暗访。做到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暗访与明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查阅台账相结合,查找问题与工作指导相结合。
三、督查内容
1.对省厅反馈的M站异常维修治理数据是否调查,是否整改落实;
2.是否指导本地区M站建设,是否对I/M制度政策进行宣传,是否公示本行政区域内M站名录和联系方式;
3.是否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是否对群众投诉进行及时处理;
4.是否制定M站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对M站监督检查;
5.是否建立联动机制,是否配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四、督查组组成及督查地区
督查共分3个组。
第一组 成员:徐岩、栾德奇、刘天宇
督查地区:四平、白城、松原、梅河口。
第二组 成员:徐百辰、王继宗、高宇
督查地区:通化、白山、延边、长白山。
第三组 成员:张晶、黄泊淞
督查地区:长春、吉林、辽源。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严肃认真、严密细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市州级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每组除对市(州)本级随机抽查2个M站外,还要抽查1个县(市、区)的2个M站。每个M站要抽查10辆超标汽车排放维修治理信息,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重点对手工录入上传的信息进行抽查。
(二)科学指导。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暗访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整改。
(三)严肃纪律。严肃廉洁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坚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禁蜻蜓点水。暗查暗访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暗查暗访工作取得实效。
(四)确保安全。督察组要保证行车和检查过程中安全。所有检查人员检查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各检查组于6月4日前将督导检查情况报省运输管理局车辆维修科。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18日